营销师:营销不是销售,不是传统意义上的 "卖东西",不单是商业活动,它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、提供出售并通过与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,以获得所需要所欲之物管理过程。
(一) 职业等级
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两个等级,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,高级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(二)申报条件
1 、营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a、大专学历+3年工作经验证明;
b、科学历+2年工作经验证明;
c、硕士学历+1年工作经验证明;
d、高级推销员证书+3年工作经验证明;
e、10年以上工作经验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高级营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a、取得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;
b、大学本、专科毕业,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;
c、本职业(专业)研究生毕业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三)培训方式与报名
该职业培训教材为:全国统一考试专用教材。内容含盖:市场调研与分析、营销战略与营销活动管理、产品与价格管理、分销渠道管理、促销管理、销售管理、网络营销管理。双休日或脱产培训。培训时间安排:脱产班、双休日班。可随时报名,名满开课。
报名时需提供:单位介绍信,个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 2寸照片5张(同一底版);相关级别的费用。
(四)考试与发证
全国统一考试每年2次。考试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,每部分满分100分,60分及格。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。技能考试包括工作实务考核、专业能力实习和专题论文答辩等。
考试合格者核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,证书上加贴 "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"证签,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。
(五)培训课时与费用
营销师培训费、教材费: 1370元/人,40课时;
高级营销师培训费、教材费: 2470元/人,64课时。